天才远离法学
——中国法学人才素质问题探讨
[摘要]在中国,由于种种原因,法学领域很难招到一流人才,即天才。恢复招考三十多年来,众所周知的天才几乎没人进入法学领域。天才远离法学的原因是非常多的。重视天才,是因为从历史上看,许多天才的贡献是超一流的,起到了开拓者的作用,众多学科的鼻祖就是他们。由于种种原因,法学也可能招来天才,但这只可能是零星的点缀。法学界吸纳天才的事业任重道远,短期内不可能有大的收获,只能逐步实现。
[关键词]法学人才;天才;素质
一
朱苏力教授在自述中讲道,1977年高考,喜欢写诗的他在第一志愿中填报了北大中文系,但因考分低而没被中文系录取,发配到了法律系。[1]这说明一个现象:三十年前,文史哲专业在人才竞争中吸引力远胜法律专业。也就是说,法律专业招不到最优秀的人才,最优秀的人才瞧不起法律专业。其实,在那个年代,最优秀的人才非但法律专业招不到,文史哲专业也招不到,因为优秀人才都念着“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的箴言,跑到自然科学门内淘金去了。所以,文史哲专业招到的所谓优秀人才已经不是一流,而法律专业招到的人才也只能是三四流了。三十年前是如此,现在也变化不大。要说有变化的话,就是现在法律专业的录分线比文史哲专业的高一点,尽管如此,法律专业录取的学生就天赋来说依然是二流。
我们不妨细数一下当时公认的天才。
先看看怪杰辜鸿铭如何学外语。
凌叔华是20世纪二三十年代我国著名女作家,长期在海内外多所大学从事中国近现代文学教学。凌叔华是广东番禺人,父亲与康有为是同榜进士,官至直隶布政使。辜鸿铭是凌叔华父亲的朋友,常到凌家聊天吃饭。一天,辜鸿铭在凌家与一朋友打赌,说他能背诵弥尔顿的《失乐园》。朋友不信,辜鸿铭立马表演。凌叔华和他的堂兄盯着书,看辜鸿铭的表演。辜鸿铭果然摇头晃脑,拖着辫子,把上千行的《失乐园》一字不错地背出。[3]其实,了解辜鸿铭的人知道,背个《失乐园》对他来说是小菜一碟。想当初,年少的辜鸿铭,随英人布朗夫妇去西方学习,其超绝的才华,把洋人着实震了一下。辜鸿铭学外语的诀窍是充分发挥背功的优势,学英语就背《莎士比亚全集》,学德语就背歌德的《浮士德》,学法语就背米涅的《法国革命史》。就这样,在欧洲十一年,他精通了英、德、法、梵、拉丁、希腊等语言,而且,通过罕见的背功,学到了“原汁原味”的西方文化。由于辜鸿铭许多文章用外文发表在外国的刊物上,生前死后又没加热心的收集,显得辜鸿铭的著作很少。但辜鸿铭在国外的影响却很大。蔡元培在德国莱比锡大学求学时,辜鸿铭已是声名显赫;而当林语堂来到莱比锡大学时,辜鸿铭的著作已是学校指定的必读书了。辜鸿铭无疑是旷世天才,然而他在大学学的是文学和土木工程,以后也多从事文学、哲学写作和研究,远离法学。
再看看章疯子和黄疯子。黄疯子是章疯子的弟子。章疯子大名叫章太炎,黄疯子的大名叫黄侃。他们都是天才,都是国学大师。章疯子和黄疯子同住日本一公寓楼上,但他们并不认识。章疯子住楼下,黄疯子住楼上。一天晚上,黄疯子内急,来不及上厕所,就从窗口来了个“飞流直下三千尺”。章疯子正夜读,嗅到一股臊味,便破口大骂。黄疯子不认错,对骂起来。都是英雄好汉,吵架也互报姓名。不报不知道,一报吓一跳。黄疯子遇到了国学大师,叩头便拜师。[4]两位疯子皆聪明绝伦。黄疯子一生背过不少书,诸如《昭明文选》、《说文解字》、《杜工部全集》、《李义山全集》。章疯子能背十三经。黄疯子在章疯子的教诲下,也成了赫赫有名的国学大师。他们虽然身在日本,但却没像许多留日学生那样学法律。
能背十三经的还有陈寅恪。陈寅恪的天才还表现在他通晓十多种语言。当然,能背诵《史记》篇目中十之七八的梁启超,拥有“照相机式”记忆力的钱钟书,能背诵《红楼梦》的作家茅盾,等等,都称得上天才,但他们却对法律不感兴趣(当然在他们的文章中也有涉及,但远远谈不上对法律专业的爱好)。
在20世纪中国的法学家中,称得上天才的人也有。
王宠惠曾获耶鲁大学法学博士,精通英、德、日数种语言。1907年,王宠惠英译了德文版《德国民法典》,在英国出版后很快获得好评,成为英美一些大学的教材。一个以汉语为母语的人,其英文水平如此之高,没有几分语言天赋是难以达到的。
杨兆龙,曾获哈佛大学法学博士学位,通晓英、法、德、意、西、俄、捷、波八国语言,对大陆、英美两大法系均有精深造诣。
但法学家中的这些天才根本无法与陈寅恪、钱钟书为代表的那一批一流天才相比。即就是精通外语,一个林语堂就盖过王宠惠,更不用说赵元任。林语堂曾留学美国、德国,用英语创作了大量的文学作品,畅销欧美;而文学作品对语言似乎要求更高。被称为“中国语言学之父”的奇才赵元任,会说33种汉语方言,并精通多国语言。他是国际知名的语言学大师,中国现代语言学的奠基者之一,曾当选为美国语言学学会主席、美国东方学会主席。语言学虽是赵元任着力最深的领域,然而他在大学还兼授物理、逻辑、音乐、哲学等课程。著名的歌曲《教我如何不想她》就是赵元任谱的曲。他不但精通中国许多方言,对外国方言的掌握也到了以假乱真的水平。二战后,他到德国柏林,操着柏林口音的德语与当地人闲聊。一位老人竟把它当作本地人,对他说:“上帝保佑,你躲过了这场灾难,平平安安地回来了。” 他到法国参加会议,在巴黎车站,行李员听着他的巴黎土语,把他当作土生土长的巴黎人,感叹道:“你回来了啊,现在可不如从前了,巴黎穷了。”[5]
相比而言,在西方,由于法学始终位居显学之列,吸引着不少天才。
国际法鼻祖格老秀斯是其中之一。格老秀斯自幼聪慧,人称“神童”。11岁进入莱顿大学学习,15岁在法国奥尔良大学获得法学博士学位。16岁随团出使法国,被法国国王亨利四世誉为“荷兰的奇迹” 。格老秀斯的研究范围非常广泛,除法学外,还涉及政治学、文学、语言学、史学等领域。一位荷兰的法学家是这样描述格老秀斯的:作为一个哲学家,他阅读了所有古典作家们的文献,熟悉对于他有所帮助的所有语言,并懂得比较语言学的重要性。作为历史学家,他熟知所有从古到今的有关历史,并把它们作出比较。在信仰方面,他有着丰富的《旧约》、《新约》、教父及后期宗教作家们的知识,他认为基督教高于犹太教、异教和伊斯兰教。作为律师,他认为人类服从于一种普遍的法律,但是在另外一方面,他对于随时间、地点不同而发生变化的、不同国家的法律也有着同样的兴趣。[6]
功利主义法学派的鼻祖边沁也是一位天才。边沁还在蹒跚学步的年纪就在读大部头《英格兰史》了。他读过许多小说,像西塞罗的《讲演集》等书能倒背如流。3岁开始学拉丁语,12 岁进入牛津女王学院,18岁取得文学硕士学位。
莱布尼茨也是一位法学家,不过由于他的哲学家和数学家的名声太响,法学界往往遗忘了他。但他在法学上的成就仍使他位居著名法学家之列。何勤华教授主编的《西方法学家列传》就有他一席之地。[7]莱布尼茨拿过哲学和法学两个博士学位。他是一位罕见的天才,具有“过目不忘”的本领。有一次,他跟父亲去一位哲学教授家。教授早闻听莱布尼茨是个神童,就想见识见识。教授从书架上抽出一本拉丁文的《神诗集》,让莱布尼茨上午看一下,饭后挑选一首诗让莱布尼茨默写。快要吃饭了,教授问莱布尼茨书看得怎样了,莱布尼茨说他把全书都背过了。吃完饭,教授让莱布尼茨默写第三首诗。莱布尼茨很快就默写完了。核对无误,一点差错没有。教授心想,把全书默写一遍,总会有差错吧。然而,长达三百行的圣诗被莱布尼茨默写完了,竟无一处差错。[8]
在全世界法学家中,智商最高的大概要数约翰•密尔。美国心理学家科克斯(Catherine Morris Cox)曾作过模拟智商测验,测验对象是1450年至1850年的杰出人物。约翰•穆勒以190分的智商夺冠,使牛顿、高斯、莫扎特、贝多芬这些天才人物甘拜下风。穆勒3岁时已经在阅读吉本的史学名著《罗马帝国史》了。流传下来的一封穆勒给法学家边沁的信是这样写的:“边沁先生:你借给我的《罗马帝国史》的第一册,我已经读完了,觉得很有兴趣,现在托人交还给你。希望你继续将第二册借给我,我会很仔细地阅读的。”从信后的日期知道,穆勒是在3岁时写这封信的。据《穆勒自传》记述,他3岁开始跟着父亲学希腊文,读的第一本希腊语著作是《伊索寓言》,以后又读了色诺芬的《远征记》、《对话集》、苏格拉底的《回忆录》、希罗多德的全部著作、柏拉图的部分著作等许多希腊文著作。当然,英语著作他不会轻易放过,除了吉本的著作外,像罗伯逊的历史著作,休谟的著作,等等,都读过。这些著作差不多是在8岁前读的。随着8岁学拉丁文,他的阅读视野进一步扩大。总之,穆勒童年读过许多历史、文学、哲学、科学名著,并帮助父亲编写《印度史》。穆勒对实验科学颇有兴趣,读过物理、化学、生物等方面的著作。12岁时学习逻辑学,读亚里斯多德的《工具论》。13岁时又学习政治经济学,读李嘉图的书和斯密等人的著作。到14岁时,他父亲对他的教育基本结束。穆勒回忆,“由于父亲的教导,我开始(受教育)的时间比同代人早25年。”以后他又跟着分析法学的鼻祖约翰•奥斯丁学习法学。穆勒这位天才在几个学科领域都有重要建树,在政治、法律方面留有名著《论自由》、《代议制政府》,在经济学方面留有《政治经济学原理》,在逻辑学方面留有《逻辑体系》,在哲学方面留有《功利主义》。他是李嘉图之后最伟大的古典经济学家,是归纳逻辑的重要开拓者,是自由理论的经典阐述者。[9]
二
那么,在中国,为什么天才远离法学?
首先是由于法学在中国地位不高决定的。
……
--------------------------------------------------------------------------------
[1]朱苏力个人简历,北大法律信息网, http://article.chinalawinfo.com/Author_Page.asp?AuthorId=4.
[2] 赵莉、钱红亮:《走近少年鲍宇阳》,《楚天金报》2004年1月30日。
[3] 凌淑华:《我所知道的槟城与辜鸿铭有关》,载藏东编:《民国教授》,中国妇女出版社2008年版。
[4] 藏东编:《民国教授》,中国妇女出版社2008年版,第51页。
[5] 百度百科“赵元任”词条。
[6]参见徐爱国主编:《世界著名十大法学家评传》,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版,第14页。
[7]我的老师於兴中教授说他最近翻译了一本莱布尼茨的法学专著,希望早日面世。
[8] 倪东宁、王孟文、张新悦、李桂新主编:《步入哲学殿堂的故事》,山东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732-735页。
[9]参见【英】约翰•穆勒著:《约翰•穆勒自传》,吴良健、吴衡康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1章;梁小民著:《话经济学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56-57页。
[10] 参见:《静安文集续编•自序》。转引自《中国历代文学家评传》(第6卷),山东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356-357页。
[11] 爱因斯坦少时的才智光芒不像别的天才夺目,但与普通人相比仍称得上天才,比如,他12岁就自学微积分,13岁读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
[12] 美国数学史家E• T•贝尔认为:“牛顿幼年身体羸弱,被迫躲开同龄孩子需要体力的游戏。他不能像普通孩子那样玩耍,就发明了自己的娱乐,在这些游戏中,他的天才首次崭路出来。人们有时说,牛顿不是早慧的孩子。就数学而论可能是对的,但是如果说在其他方面也对的话,那就得给早慧下一个新的定义了。牛顿作为对光的奥秘的探索者,显示出了无可比拟的实验才能,这种才能在他幼年时代独创性的娱乐活动中一定就已经很明显了。夜晚使轻信的村民受到惊吓的带着灯的风筝;完全由他自己做成的构造极好而且会工作的机械玩具——水车;把麦子磨成雪白的面粉的磨,这个磨有一张贪婪的嘴(几乎吞下了所有的线盒和玩具;图画,日晷,以及为他自己做的木头钟(可以走动)——这些就是这个 ‘不早慧’的孩子制作的一些东西,他试图用这些东西把他的玩伴们的兴趣转向‘更富于理性的’途径。除了这些过人才能的比较明显的证据以外,牛顿还博览群书,并且在笔记本上草草记下了各种各样神秘的方法和不同凡响的意见。如果把这样一个孩子看作仅仅是智力正常、身心健康的少年,就像他的乡村朋友们认为的那样,那就漏掉了上述明显的事实。”[美]E• T•贝尔著:《数学大师——从芝诺到庞加莱》,徐源译,宋蜀碧校,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第108-109页。牛顿的早慧最早没表现在书本知识的学习上,所以,给人留下了他不是聪明的孩子的印象。但牛顿的舅舅就发现了牛顿的聪明才智,坚持让牛顿上学。而且,牛顿自从打败了欺负他的“小霸王”孩子后,考试成绩就迅速跃升,成为学校最好的学生。在动手实验上,爱迪生也算得上天才:不过,在文化知识的学习上,他也称得上天才。爱迪生虽然7岁上学时考了全班倒数第一,但由于母亲的良好的教育方法,使得爱迪生对读书发生了浓厚的兴趣。“他不仅博览群书,而且一目十行,过目成诵。”8岁时,他读了莎士比亚、狄更斯的著作和许多重要的历史书籍,到9岁时,他能迅速读懂难度较大的书,如帕克的《自然与实验哲学》。参见百度百科“爱迪生”词条,http://baike.baidu.com/view/2323.htm。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