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8/10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后流动站
3、六类博士后日常经费由全国博管办单独拨付,专门用于支付其在站期间的工作和生活费用。 学科及博士后合作导师 http://www.law.ruc.edu.cn/research/ShowArticle.asp?ArticleID=29745 2011年度法学博士后招收通知[截至3月15日] (2010-12-17 21:00:34)我院法学博士后流动站现已开始进行2011年度博士后的具体申报工作。请欲申报我院博士后的人员务必于2011年3月15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交到院办洪荞老师处。有关申报情况欢迎电话或邮件咨询。联系电话:82509215,e-mail: blueglass@vip.sina.com 申报材料包括: 1 博士后申请表4份(请先登陆中国博士后网站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进行网上申报并提交,同时将网上申报表格打印4份) 2 辞职证明 (现为在职申请者提供) 3 统分证明(应届博士提供) 4 博士学位证明(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应届博士生可缓交) 5 思想政治鉴定 6 身份证、结婚证、独子证 7 相关成果清单 博士后培养及管理规定 (2010-12-17 13:29:55)一、博士后进站遴选、中期考核、出站评审(一)根据“按需招收、择优遴选”的原则,采取校、院“两级遴选”机制选拔博士后研究人员。具体的申请、遴选、录取程序如下: 1、每年一月初,我院根据学科发展需要拟定博士后招录计划,招录计划公布在法学院布告栏和法学院网站,三月中旬之前,申报博士后人员提交申报材料,而后学院组织各学科初审申报材料; 2、四月初,我院成立由各学科知名教授组成的博士后评审委员会组织申报人员进行面试遴选; 3、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二次评审,最终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并发放预录取通知书; 4、收到预录取通知书的博士后在5月份期间需到博管办办理入学手续,并于9月份正式入学。 从2007年开始,我校拟仅招录一、二、六类博士后。即:应届统分博士毕业来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为一类博士后;非应届统分博士毕业,但已与原单位解除关系或原单位同意其出站后自主择业的,为二类博士后;留学回国且无工作单位的博士后,为六类博士后。(详情登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网站-学术科研-博士后流动站”查询) (二)博士后在站中期考核博士后进站一年后进行中期考核,主要考察相关科研量的完成情况以及在站期间是否遵守学校规定。博士后中期考核时,应发表核心期刊至少2篇,合作导师应签署关于其论文质量的意见。中期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等。考核成绩作为出站评审时综合评定的依据之一。(三)博士后出站评审 博士后在站期间为2年,每年6月31日以前要完成当年出站博士后的出站评审工作。博士后出站前,各学科点组织召开出站评审会,对博士后在站工作情况作出综合评价。评审结果分优、良、合格、不合格。在站期间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的博士后方有资格被评审为优;出站评审合格及以上者,方可办理出站手续。 特殊情况的,可申请延期出站。 二、博士后在站期间待遇 (一)博士后日常经费 1、学校利用国家博士后资助经费,每年资助一类博士后和部分二类博士后。(二)博士后在站期间,可申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金。 (三)博士后在站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与本校教师同样对待。发表在中国人民大学收录的A 、B类核心刊物的科研论文,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四)一类和六类博士后,可根据学校统一安排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校不受理在站博士后申请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创造性地完成博士后工作任务,且出站评审优秀的,出站时,如接收单位来函委托,学院(系)教师职务评聘审议小组可参照我校教师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为其出具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建议。(五)根据全国博管办有关规定,博士后在站期间,配偶及子女户口不随其迁移。学校不解决博士后在站期间配偶的工作;子女入中小学时,由博士后本人联系,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可为其出具相关证明。(六)学校根据住房情况,向我院提供部分房源,由我院根据博士后的实际需要统筹安排。入住手续由学校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办理,学院(系)协助安排。使用校内住房的博士后,须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缴纳房租及其他相关费用;使用全国博管办博士后公寓的,应按其规定缴纳房租及其他相关费用。房租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理。 (七)一类、二类和六类博士后在站期间可享受与我校在岗教师同等标准的公费医疗,并待时机成熟后纳入社会保险体系;其他类型博士后在站期间的公费医疗由原单位负责。 我院两位博士后获得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 (2010-12-28 20:48:17)近日,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公布的评审结果,在第三批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获得者名单中,我院谢东慧和雷小政两名博士后获得第三批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金是在1985年国家实行博士后制度的同时设立的一项“鼓励和支持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有科研潜力和杰出才能的年轻优秀人才”的专项基金,是一种带有补助性质的科研工作经费。博士后科学基金共分为“特别资助”和“面上资助”两类。特别资助金额十万,每年评审一次;面上资助每年评审两次,分两个等级,一等五万,二等三万。博士后基金特别资助从2008年开始设立,从设立开始,我院博士后每年都有获得资助人员。三年来,我院共有四位博士后获得特别资助,获得资助人数在全校流动站中成绩一直名列前茅。 关于组织第四十七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 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单位博士后工作负责人及博士后研究人员:第四十七批博士后基金面上资助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申报时间为3月10日至3月26日(网上申报系统同时开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等级:一等:五万元;二等:三万元。 二、申报资格:面向所有在站博士后(以08级和09级博士后为主),在博士后工作期间已经获得过一次基金面上资助的博士后人员不能申请。同时,拟申请第三批特别资助的,不能同时申报本次面上资助。 三、申请方式:申请方式基本同往年,实行网上申报,请按要求登录中国博士后网( http://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 )的“中国博士后基金申报评审系统”,用本人进站时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按申报说明下载申请书,填写后直接上传到中国博士后基金会,同时打印纸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四、填表注意事项: 1、《申请表》扉页“投送一级学科”、“二级学科”是指申请课题所属的学科,不是指博士后所在流动站的学科;凡申报项目内容属涉密的,须在涉密栏目内标注;属学科交叉的,须注明学科交叉研究所涉及的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 “投送学科名称”,应以一九九七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发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为准,该目录可在我校博管办网页上找到,网址: http://rsc.ruc.edu.cn/BSH/bsh_xuekemulu.doc 2、 “编号”为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统一编号,并非指本人进入人大后办理的工作证号,在登录中国博士后网后可在个人信息中查阅。 3、 “设站单位”填中国人民大学,“通迅地址”填所在学院(系)名称。 4、申请表第五页上“申请者所在单位审核意见”由博士后所在学院(系)填写、负责人签字,需加盖公章。 5、特别提示:基金申请材料报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后,将由基金会组织专家进行匿名评审,不存在答辩或其它遴选过程,因此申请材料中填写的本人科研经历、成果和课题等情况,直接决定着是否能够顺利申请到基金。 我们提醒各位博士后填表时务必充分重视、认真对待,填报时除了要规范、准确,更要全面、深刻地反映本人的科研成果、科研能力。我们建议各单位同时通知博士后的合作导师协助博士后进行基金申请。博士后本人在网上提交前,应邀请其合作导师对其网上填写的内容(为便于导师阅读,可事先打印出来),尤其是课题意义、课题水准等进行审阅,提出修改意见。一份规范、清晰、内容全面又重点突出的申请表,有助于提高申请的成功率。六、时间安排:各位博士后应将纸质申请材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及两位专家的推荐材料)一式六份(一份原件五份复印件)及100元评审费交所在院系。院系审核、签字、盖章后,请于2010年3月25日上午12:00前将有关材料及评审费用统一报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明德主楼1127室)。逾期不候。七、如有网上申报的技术问题,请拨打:全国博管办基金会电话:010-82387704、010-62335023。 联系方式:rucbsh@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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