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关于印发《中国政法大学科研成果认定和登记管理办法》、《中国政法大学期刊分类办法》、《中国政法大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的通知
法大发[2008]70号 签发人:张保生
附件:
1.中国政法大学科研成果认定和登记管理办法
2.中国政法大学期刊分类办法
3.中国政法大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附件2
中国政法大学期刊分类办法
第一条 根据学术期刊的办刊质量,列入我校学术评价的学术期刊划分为三类:权威期刊、核心期刊、一般期刊。
权威期刊包括:
(一)中国社会科学、马克思主义研究、哲学研究、历史研究、文学评论、新闻与传播研究、经济研究、法学研究、政治学研究、社会学研究、民族研究、教育研究、体育科学、管理世界、中国图书馆学报、外语教学与研究。
(三)SSCI(社会科学论文索引)、SCI(科学引文索引)、EI(工程索引)、ISSHP(国际学术会议社会科学引文索引)、A&HCI(艺术与人文社会科学论文索引)检索系统收录的期刊。
(四)发表在本办法认定的核心期刊上的论文被《新华文摘》转载的(不含会议综述、论点摘编)视为权威刊物论文。
第三条 核心期刊包括:
(一)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发布)
(二)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来源期刊(以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发布的数据为准)。
第四条 以下论文视为核心期刊论文:
(一)《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法制日报》理论版或学术版发表的不少于2000字的学术论文;
(二)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各学科)、《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专业栏目转载的论文(不含论点摘要或摘编、学术综述、学术卡片);
(三)《中国政法大学学报》、《证据科学》杂志发表的论文;
(四)因保密原因不能公开发表而在本专业内部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须提供发表、使用单位的证明);
(五)境外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或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第五条 本办法认定的一般期刊包括:
(一)除权威期刊、核心期刊之外的由国家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审批、登记的有正式刊号、书号的出版物;
(二)各类权威期刊、核心期刊的增刊、特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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