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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三大改造

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指中华人民共和国1953年至1956年对生产资料所有制进行的社会主义改造。包括农业社会主义改造,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又合称为三大改造,其目的是改变生产关系的性质。

1956年底三大改造基本完成,中国政府认为中国已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制度(经济方面)在中国基本建立。

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又叫农业合作化运动,仿照苏联建立合作社。从1951年12月开始,中共党中央颁发了一系列的决议,规定了中国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到1956年底,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在经历了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三阶段后基本完成,全国加入合作社的农户达96.3%。

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从1953年11月开始至1956年底结束,全国90%以上的手工业者加入了合作社。

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从1954年至1956年底全面进行。中共对之采取了“和平赎买”的政策,通过国家资本主义形式,逐步将其改造成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而且“将所有制改造与人的改造相结合,努力使剥削者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另一介绍

社会主义三大改造是指建国初期,中国共产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的对于农业、资本主义工商业和手工业进行的社会主义改造。其中,对于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三大改造的重点。在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和土地制度改革完成以后,国内的主要矛盾转为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社会主义道路和资本主义道路之间的矛盾。国家需要资本主义工商业有一定的发展,因为它有有利于国计民生的一面;但资本主义工商业又存在着不利于国计民生的一面,这就出现了限制和反限制的斗争。为了把原来落后、混乱、畸形发展的资本主义工商业逐步引上社会主义改造的道路,从1953年起,中国共产党在全国范围内果断地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了大规模的社会主义改造。改造分为两个步骤:第一步是把资本主义转变为国家资本主义;第二步是把国家资本主义转变为社会主义。1953年6月,中共中央根据中央统战部的调查,起草了《关于利用、限制、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意见》。9月,毛泽东同民主党派和工商界部分代表座谈,指出国家资本主义是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必经道路。10月,中华全国工商联合会召开了会员代表大会,大会传达了中共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政策。在过渡时期总路线指引下,到1954年底,主要的大型私营工业企业多数已经通过公私合营的方式转变为公私合营企业。在商业方面,则在国家掌握一切重要货源的情况下,通过使私营商业执行经销代销业务的方式向国家资本主义商业转变。1955年下半年,不少大中城市出现了资本主义工商业全行业公私合营的趋势。11月,中共中央召集各省、市、自治区党委负责人会议,加强了对全行业公私合营的领导。这时,农业合作化高潮的兴起,最后地断绝了资本主义和农村的联系,资本主义工商业全行业公私合营的条件已经成熟。全行业公私合营,是国家资本主义的最高形式,是使资本主义所有制转变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具有决定意义的重大步骤。1956年1月10日,北京首先宣布实现全行业公私合营。接着,上海、天津、广州、武汉、西安、重庆、沈阳等大城市以及50多个中等城市相继实现全行业公私合营。在1956年的第一季度末,全国全行业公私合营的私营工业已达到99%,私营商业达到85%,基本上完成了对资本主义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在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高潮中,中共中央、国务院先后发出一系列指示,对民族工商业者的选举权、工作和生活作了充分保障,使民族工商业者在不太勉强的情况下接受社会主义,从而保证了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顺利进行。在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高潮中,也存在着过急过快和过粗的问题。同一时期,中国共产党还顺利地开展和完成了对于农业和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工作。社会主义三大改造的胜利完成,为新中国从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创造了条件。
中国网 2002年9月28日


我国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方式是什么
第一,严格区别官僚资本与民族资本界限。中国的资本主义分为官僚资本和民族资本两种。对官僚资本采取剥夺、没收的政策。对民族资本则是采取利用、限制和改造的政策,通过国家资本主义的形式,最终实现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和平赎买。

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依据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的设想,从中国的国情出发,采取切实可行的方式和步骤,最终实现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和平赎买。所谓和平赎买,在全行业公私合营前,采取“四马分肥”的办法,即国家资本主义企业的利润分配分为四部分,工人们还要为资本家生产一部分利润,但这只占全部利润的一小部分,一般不超过四分之一,其余四分之三是为工人(工资福利)、为国家(税收)、为扩大再生产设备(公积金,其中也包含一小部分为资本家生产的利润)而生产的。全行业公私合营后,国家在对公私合营企业中资本家拥有的生产资料,进行清理估价、核对私股股额的基础上,采用向资本家支付“定息”的办法,将资本家拥有的私股转为国家所有。所谓定息,就是把原来分给资本家的那部分利润,改变为按照固定资产价值付给定额利息。

第二,创造了一系列从低级到高级的国家资本主义的过渡形式,保证了社会主义改造的顺利进行,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所谓低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就是委托加工、计划定货、统购统销、委托经销代销等。这时的私营工商业基本上仍然是资本主义经济,但它同社会主义国营经济建立了密切的联系,具有社会主义萌芽的因素。高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是公私合营。公私合营又分个别企业的公私合营和全行业的公私合营两种形式。前者具有半社会主义的因素,后者则已经具备完全的社会主义因素。在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中,通过国家资本主义由低级形式到高级形式的逐步推进,比较切合人们的认识水平和心理承受能力,从而避免了因生产关系变化而造成对社会生产力的破坏。

第三,注意把对企业的改造与对人的改造结合起来,在把私有制企业改造成公有制企业过程中,把资本家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在社会主义改造时期,民族资产阶级仍然具有两面性,既有剥削工人获取利润的一面,又有拥护宪法,愿意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一面。对民族工商业者,是把他们作为朋友,在团结他们的同时逐步地改造他们。毛泽东强调:“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把所有的人都包下来。资产阶级作为一个阶级是要消灭的,但人都包下来了。工商业者不是国家的负担,而是一笔财富,他们过去和现在都起了积极作用。”“要对工人说清楚,我们采取这个政策对整个民族是有利的,对工人、农民、中小工商业者都是有利的。”*毛泽东认为,中国资产阶级在经济上是现代化的,不是手工业;给资本家付定息,是“楚弓楚得”、“肥水没有落人外人田”,是国家的购买力,是合情合理的。我们这样做,对亚非国家和欧洲的一些国家的影响也很大。陈云也指出:“工商业者的绝大部分是懂技术的,有业务经验的。”“他们的技术和业务经验,对人民、对国家、对社会主义建设是很有用的。”“我们应该把资本主义工商业、手工业的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知识中一切有用的东西,看成是民族遗产,把它保留下来。”

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也存在一些缺点和失误,主要是:全行业公私合营的时间过于短促,要求过急、工作过粗;全行业公私合营过程中盲目集中、合并,造成某些产品品种单一,质量下降,商业网点太少,给人民生活带来了不便;范围过宽,在运动高潮时,将一大批不属于资本主义工商业者的小商小贩和小手工业者以及其它劳动者也带人了公私合营企业,将他们当作资产阶级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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